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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王朝的核心机构就去色妹妹,为何内阁斗不外军机?
清在定齐北京昔日,官制浅近。
负责军事者为八旗总管大臣(八大贝勒)及佐管大臣。负责政务刑狱者为议政王大臣、理事十大臣。清太宗时,设三馆(国史、书记、弘文),置八承政(清入关前六部之主官)。
清世祖顺治帝定齐北京以后,聘请明代轨制,对官制有所修订。
以太师、太傅、太保为“三公”,少师、少傅、少保为“三孤”。
三公、三孤与太子三太、三少(如“太子太傅”、“太子少保”),均为兼官、加官或赠官。
清廷核心的首领机关:
内阁:内阁为最高政务机构。初设大学士满、汉各二东谈主,协办大学士满、汉各一东谈主,以及学士、侍读学士、中书等官。
高宗乾隆年间,定三殿、三阁大学士之制(体仁阁、保和殿,文采殿、武英殿、文渊阁、东阁),沿用到清末。
南书斋:康熙时,为了商榷的便捷,在乾清宫之旁,设南书斋,频频遴派翰林入值,以备照应人。
军机房(军机处):雍正年间,因用兵西北,为了保持军事隐讳,始设军机房,后改称军机处。乾隆时一度改为总理处,以后又收复军机处之名。
军机处由天子指定亲王、大臣入值就去色妹妹,称为军机大臣(通称雄师机)。下设提调、总办、章京(“章京”俗称小军机)等,永诀就业。
自设军机处以后,内阁地位虽高,但无实权,军政大权均归由天子径直引导的军机处掌执。自有军机处,内阁再难雄起。
军机大臣无定额,一般为三、四东谈主或五、六东谈主,多从各部院的主座中遴派兼任,其任务为逐日朝见天子,洽商国政。
天子的各项遑急隐讳指令,均由军机大臣草拟,用多样神色的谕旨发出。一般性的核心文献才通过内阁颁发出去。
清廷核心的职能部门
六部: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各部有尚书、掌握侍郎。各部分设清吏司,吏部四司、户部十四司、礼部四司、兵部四司、刑部十八司、工部四司,每司有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
清代末年,由于政事局面的变化,行新官制,核心机组成立了一些新部。
核心设内阁,有总理大臣、协理大臣及国务大臣等。增设外务部(咸丰十年设总理列国是务衙门,光绪二十七年更名外务部,列各部之上)、民政部、度支部(户部改)、学部、陆军部、舟师部、法部(刑部改)、农工商部、邮传部等。
清代于旧齐盛京(今沈阳)设五部,即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部。每部有侍郎、郎中、主事等官,不设尚书。各部等分司就业,组织界限较北京六部为简,权益亦小。
清代核心机构,于六部除外,尚有齐察院、詹事府以及各寺。
理藩院:原称“蒙古衙门”,崇德三年更名。其界限及地位相等于六部。有贬责院务大臣、尚书、左
右侍郎等官,掌管蒙、回、藏各族事务。
内政府:为专管皇室事务的稀奇机构,有内政府总管大臣,以王、公或大臣兼任,所属有七司三院。七司为广储、管帐、掌仪、齐虞、慎刑、营造、庆丰等司。三院为上驷、奉宸、军备等院。太监(太监)归内政府统率。
翰林院:有掌院学士、侍读学士、侍讲学士以及侍读、侍讲、修撰、编修、搜检、庶吉士等,均称为翰林官。翰林院掌“国史笔翰,备掌握照应人。”
国史馆:掌修国史,又有经筵讲官、日讲起居注官等。
国子监:有贬责监事大臣、祭酒、司业等官。下属四厅、六堂,有博士、助教、学正、学录等官。
爱色岛另外,清代遇有首要事件,由天子特派大员前去处理,称为“重担在身”,事毕则拔除。
同治六年,始吩咐使者办理酬酢事务,光绪元年,定出使异邦之制,命侍郎郭嵩焘使英国,侍讲如何璋出使日本,是为我国有认真酬酢官之始。
清代核心各机构之主座,多量满、汉官并置,有的还加设蒙古官,而实权在满官之手。
此种情况,在太平天堂立异爆发以后,才运转有了更动。
自后,汉族大官僚,渐掌一部分实权,有的还作念了军机大臣。